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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夫在父母提供的平台上不把握机会学本事,总想靠偏门挣小钱,我该怎么办?
人吗,分三种人,一是喜欢挺劝,多方面***纳意见,综合考虑,走最好的道,二是听劝,怎么也劝不回头,一路走到黑,三是吃点亏回头的。
第一就不说了,很显然你的那口子不是那样的人,有点固执,不听劝,一根筋的人,没办法,要吗,你们一路走到黑,要吗分手?
要是第三中人,不正经搞事,老是喜欢靠自己的小聪明,走偏门,喜欢沾便宜,这样的人,你必须让他吃点苦头,让他大胆的干一回,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让他吃一回亏,他知道自己走的路不对,就***头,这是聪明人的做法。
希望能帮到你!
你未婚夫可能觉得还是凭自己的本事养家,我觉得也不错。也有可能他不喜欢父母提供的那个平台。你觉得父母提供的平台特好,就多做做思想工作。如果你俩感情又好,又改变不了他的主意,那就随他好了。
负债十万的***还有人敢要吗?
负债10万,不是什么大事儿吧。
还有就是这个负债是怎么来的?如果是因为赌博或者是其他的不好的嗜好而欠债的,这个就不好弄了。
谁娶媳妇儿也不愿意娶一个烂赌鬼或者是有其他严重不良嗜好的人回家是吧。
大部分的人成家还是想好好过日子的,不是为了娶老婆而娶老婆的。
再说了,现在的离婚率那么高,全国的离婚率都接近50%了,那些离婚的人不可能一辈子都自己过吧,肯定还是要重新组建家庭的,你是个***,又不是多大年龄了。
现在的大龄男青年多的是,找一个还是能找到的。
我觉得还是有人敢要的。原因一,现在经济膨胀,十万块钱也不算多。而且好多地方的彩礼已经超过十万了。原因二,现在男女比例严重失调,男多女少,能有个人肯嫁已经不错了。
这个不能说敢不敢要的问题了,既然是***,那就要看为什么离婚,为什么负债,只要是肯踏实过日子的在这会有人娶的,毕竟现在娶个媳妇太难了。
我有一个远房的表哥就是这样,离婚好多年,最后就娶了一个负债10多万的媳妇,现在账以基本还清,也有自己的孩子了,过得挺好的。
敢不敢要放在一边,在我看来只要不是太离谱的都会有人要的,不管怎么希望这类人尽快找到合适自己的那位先生,也不要辜负冒着风险娶你的那个他。
要看怎么负债的,如果是天天打牌一无是处,当然是没人要啊,有要的也就是玩玩而已。要是正儿八经的生意亏了钱或者是其他正常的事负债十万,肯定有人要,因为赚十万不难。最后奉劝一句,***要好好珍惜自己,用心去做事去对待他人,十万自己也还的掉,自己有钱自己花,不欠债,日子过得才舒服,不然要是别人帮你还债,永远低人一等
遇到喜欢的男生,会轻易和他睡还是矜持着慢慢来😏?
我碰到过一个女生,超级喜欢我, 那时候,我还处于感情受伤期,实际上不想谈恋爱,但他疯狂的追求我, 网上聊了1个多月, 然后就说要来我家看我, 我们是异地, 正好赶上1月1日跨年, 我就说来呗。
然后我们就睡了
跨完年,她就走了,然后说,内心已经满足了, 她要去寻找自己的幸福了。
然后我又伤心了。
你说睡不睡的很重要么。
我喜欢的男生,他也得喜欢我,感情到一定程度了就可以呀!我觉得女生还是矜持一点好,让男生感觉你很容易追到手,他就不会好好珍惜的,会觉得女生这方面特别随便!这样不好,感情还是循序渐进的好!感情到一定程度该发生的自然就会发生了!
睡不睡,不用考虑长征老前辈。
缘份情感达到一定高度可以同居。
既不是轻易同居,也不是慢慢磨,磨到没感情,是不是后悔。
同睡,是情感的助推器。
就如发射卫星一样,一级火箭上天,二级火箭将卫星推入轨道。
同睡,就是二级火箭一般,即不能在初始阶段就引燃,也不能等卫星掉下来在燃烧。
这里说的是成人感情,独立人感情。不是花父母钱的学生。更不是小孩。
同性恋别问我,太偏门。
8旬男子嫖娼猝死,将其丢弃,失足女该承担哪些责任?
1、如果老头猝死是疾病原因,而老头没提前告知,那对于老头的猝死没有责任。反之,失足女应该应该负一定的过失责任。
2、如果在老头死亡之前有救助了可能,而没有救助,那么该女子构成间接故意***罪。
3、失足女在丢尸这一点上,直接构成侮辱尸体罪。
涉嫌弃尸罪,过失致人死亡罪,卖淫嫖娼罪。
8旬男子***猝死,究竟是什么原因,是谁的责任?得进行尸检,根据鉴定结果,查出死因,然后确定谁的责任。要是8旬男子不是***以外的原因死亡,***就是男子死亡主要原因了。
因为***至死,8旬男子应占主要责任,自己这么大年龄了,应该知道自己的身体状况,对自己的身体负责,明知自己身体不允许***了,还去干这违法的事,应负主要责任。失足女若知道男子已经8旬,应该判断出这么高龄的人***与其发生[_a***_],会令其有生命危险,这样的情况下,进行了***行为,失足女有一定的责任。
8旬男子***猝死,失足女不是及时报案,或者是联系其家人,而是选择把男人的尸体丢弃,这就涉嫌弃尸罪了。两个人进行了******行为,失足女当然违反******罪了。
不知道失足女因为这一单能挣几个钱?却担这么大的风险。还是别干这违法的事了,整天提心吊胆,干个正当职业,不管挣多挣少,心里清静。
大家说说,这样的情况,失足女用不用负责?
奇葩!男子***过于兴奋导致猝死,失足女惊慌失措之下,将其尸体丢弃,该失足女需不需要承担责任?或者说需要承担哪些责任呢?下面,我们来看一下真实生活中可能出现的情况。
首先来讲,******行为是违法的,这点毫无争议。但是,并不代表着失足妇女,就不需要对嫖客的突发疾病死亡担责。
因为根据《民法典》第1005条的规定,当他人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受到侵害时,负有法定救助义务的组织或者个人应当及时施救。
很明显,失足女实施了***这一先行不当行为,因此,就对嫖客负有救助义务。因此,如果失足女及时拨打了救助电话,并将嫖客送至医院,尽到了及时处理的法定义务,那么就无需承担民事赔偿方面的责任。
但是,卖*********的违法行为,也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如果卖***没有尽到自己的救助义务,反倒实施了丢弃尸体的行为。
那么,卖***不仅******的行为会受到法律的追责,同时,随意弃置遗体的行为也将受到法律的追究,很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的***。
当然,在民事赔偿方面,也将会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进行相应的赔偿。
最后,还是想说一句:******不仅是违法犯罪行为,同时也会对家庭造成不稳定的因素,大家一定要洁身自好,千万不要做一些见不得光的事哟!
由于嫖客是在***过程中猝死的,嫖客的死亡与失足女不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因此失足女不需要对嫖客的死亡负责。但是失足女丢弃嫖客尸体的行为涉嫌侮辱、故意毁坏尸体罪,法定刑为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这是失足女需要承担的刑事责任。失足女如果想获得从轻处罚,可以通过向嫖客的近亲属积极赔偿来取得谅解。赔偿并取得谅解是法定从轻处罚情节。
******是指不特定的同性之间或者异性之间以金钱、财物为媒介发生性关系的行为。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嫖客失足女的行为属于******,由于嫖客已经死亡,按照法律规定不追究其行政违法的责任,失足女将会被给予行政处罚,这是失足女需要承担的行政责任。
以上提问在现实生活中是有真实案例的,而且发生了不止一起。只能说,大千世界无奇不有,作为律师来说,遇到这样的案例也不足为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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