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情感解答咨询直播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情感解答咨询直播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感情淡了,要怎麼重燃激情呢?求解答?
其实两个人在一起的时间久了,感情变淡也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所以,遇到这种情况的时候,不要觉得是一件很难受的事情,而是应该让自己冷静下来,想想可以通过什么办法去让两个人重新燃起***。(1)约定时间去做一些事情,让生活更有仪式感。比如两个人可以约好每周六的时候一起出去吃大餐,或者每个月月底一起去看一场电影。这样的话,会让生活多一些仪式感,有利于增进两个人之间的感情。(2)可以想办法给对方制造一些惊喜,让对方感受到你的心意。比如在有什么小节日的时候,可以想办法制造一些惊喜,给对方一个精心准备的小礼物。这样一来,也有利于两个人重燃***。
直播平台“情感主播”处理别人的情感问题,这合法吗?
依据《最高人民***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七条规定,是否构成侵害名誉权的责任,应当根据受害人确有名誉被损害的事实、行为人行为违法、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来认定;以书面或口头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
构成侵权要件之一:行为人实施了侮辱或者诽谤的行为。
侮辱,指的是以言行羞辱别人,使对方人格或名誉受到损害。这里要区分的两个概念是对行为的评论还是对人格的贬损,如果仅仅对某一行为进行合理的的评论或者意见表达,则属于公民的言论自由;但是如果转向了由事及人的人身攻击,直接侮辱他人的人格,贬损其尊严,即使该批评或评论所依据的事实部分属实,因其对他***格进行侮辱而超越了意见表达的合理边界,构成批评或评论行为严重失当,也构成了侮辱的行为。
诽谤,就是编造虚***事实来贬损他人的名誉。由该定义可以看出,诽谤只能以言词或者以文字的方式作出,它最核心的特点就是捏造虚***事实并加以散布。原则上,认定某个行为是否是诽谤,应当以普通人的标准,只要在社会大众看来,某项言词或者是文字与事实不符、并且有贬损他人名誉之义,则应当认定其具有诽谤性。诽谤行为在主观上也应当是有贬损他人名誉的故意。
构成侵权要件之二:行为人实施的侮辱或者诽谤行为针对的是特定的目标。
也就是说,贬损名义的行为内容要指向特定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如果只是针对一个社会现象或者是群体进行的评论,即便因为内容不当甚至是有侮辱和诽谤等贬损行为,也不构成对名誉权的侵害。
构成侵权要件之三:行为人的行为必须为第三人所知悉。
这个也是法律保护名誉权的应有之义,如果行为人的贬损行为没有被除了该特定人之外的第三人知悉,就不会对特定人的名誉产生影响,不会造成名誉权的损失。
构成侵权要件之四:行为人应当主观上具有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感觉肯定不合法,当事人他人地址,名字,电话都属于个人隐私!,当事人可以拒绝回答他们的电话,如果遭到侮辱,谩骂,可以收集证据,包括电话和直播视频,告他们侵犯名誉权
情感问题,大家都有。情感主播如果站在闺蜜或者普通朋友的角度讨论情感帮你答疑释惑,我觉得不算违法。
超过***,甚至发展为为处理他人情感,代替他人打抱不平甚至恶语相向,这就违法了,因为至少人生攻击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