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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一名女子将刚刚生下的男婴活埋,真有这事?具体是怎么回事?
去年5月底,南京溧水一女子将刚刚生下的男婴埋在玉米地里。
据了解,该女子姓杨,今年33岁,无业,欠有外债,生活开销基本都依靠前夫和父母。
2018年9月,杨某在某社交软件上认识了已婚男子王某,两人很快生活在一起。
10月初杨某发现自己怀孕了,并告知了王某想要打掉孩子的想法。
王某劝说其等等,如果是男孩子就生下,如果是女孩则随杨某意思处理。
但是第二天,王某就拒绝承认这个孩子是自己的,并且拒接杨某电话。
据杨某表示,她想生下孩子的目的就是为了证明这个孩子是王某的。但是杨某并没有将情况告诉家人。
2019年5月30日,杨某感觉要临盆了,于是来到一处偏僻的庄稼田里生下了一个男孩。
直接抓到原地处决得了,真是畜生不如。
我的天,虎毒不食子呢。咋下的去手的,自己心生儿子就活埋了?不想养活送人也好啊,这样对待自己的亲生骨肉,也不怕死了下地狱。
据说这是发生在2019年5月底,事发地点是南京溧水,事情的起因是某女子与前夫一起生活,但她与外地一名已婚男子有染,孩子就是该男子的,但对方一直不承认这个孩子是自己的。最后该女子丧尽天良的,把自己的亲生骨肉埋在了玉米地里。根据检察院的建议,给该女子的量刑是5~7年。
期间发生的故事就跟电视里的情节差不多,无非就是孩子的亲生父亲各种理由搪塞她,她又怕前夫发现自己坏了孩子,最后她隐瞒所有人在玉米地里生下了这个孩子。
据她自己说,她在玉米地里亲手挖了坑,把这个男孩儿给埋了,埋之前她当庭陈述,发现孩子不哭不闹、以为孩子死了。但埋完之后,可能她动了恻隐之心,想再看看孩子, 又把土扒开了,她发现孩子口鼻处有一些白色的”唾液“,她才觉得这个孩子可能是活的,但没***取任何救助方法,又把孩子埋进去了。
南京一女子将刚刚生下的男婴活埋?看到这条新闻,我不由自主的张大的嘴巴,虎毒不食子,竟有这种事?随着一个一个的疑问在我脑海中闪出。我便在网上搜寻着关于这条消息的详细记录。
事情的来龙去脉:
原来,这件事发生在去年的5月份,江苏南京一33岁的无业女子,生下了一名男婴。但是这名婴儿并不是她和自己的前夫所生,而是她和一名男士所生,这名男士并不承认这个孩子是自己的骨肉。于是这名33岁的无业女子,一气之下将婴儿埋到了玉米地里。
杨某也就是这名婴儿的母亲,长期不愿工作,又欠下了不少外债。于是和前夫的感情破裂,两个人和平分手。但是分手之后,杨某借照顾两个孩子为名,仍然住在前夫家里。(其实主要就是懒)。
2018年杨某通过某社交网站结识了一名王姓男子。这名王姓男子向杨某诉说自己婚姻的不幸。正准备离婚呢,杨某觉得找到了知己,找到了自己人生的另一半。于是两个人很快同居到了一起。一个月以后,杨某回到原来的住处,突然感觉自己身体不适。这时候她感觉可能自己怀孕了,她买来了验孕纸,果然证实了自己的猜测。
对于怀孕生子的情况,杨某并未向前夫提起,她把此事告诉王某,说自己不想要孩子,希望把将其打掉。王某却让她先不要打,等到四五个月的时候再说,如果是男孩就生下来,如果是女孩则随她的意思。
但是等杨某生下孩子之后,她这个情人却变脸了。不但不承认孩子,而且连杨某的面儿也不见了,电话不接了。整个一人间蒸发了。自己的肚子越来越大,又没有钱去医院。随着时间的推移,杨某觉得自己快要生了,于是找了一个偏僻的地方将孩子生了下来。
她说生下孩子之后自己很虚弱,没有听到孩子的哭声。他越想越委屈,这叫什么事,自己连自己都养不活,哪有能力养活孩子。于是就挖了个坑,把孩子给埋了。法医鉴定孩子为活埋,也就是说杨某在埋孩子的时候,孩子是有气息的。从这点上就可以认定她是谋杀。
遇人不淑,都是她自己一手造成的
这一切都是她自己造成的,自己好吃懒做不说还赌博,欠下外债,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离婚。在网上认识已婚男随便同居,生下孩子把他视为累赘,活生生的埋掉。这个女人不但智商低,做人也太差了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