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武汉刚田情感挽回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武汉刚田情感挽回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老婆背叛了我,可我还是很爱很爱很爱她,我想挽回,可又觉得没希望了,我还该不该联系她,来安慰?
什么叫“女朋友背叛了你?”孩子:你本身的选择就是一个错误。起初,一定是父母在你的成长过程中,没强调过“儿子,长大后要找女朋友,身高必须在165~170厘米……”一个女孩的身高,到你身高的哪个部位,你应该有一个衡量吧?大致也应该有一个尺寸吧?
女孩身高不够,是你嫌弃之一;你出国了,把女孩甩了;陪读感觉孤单的时候,又要旧梦重圆(让女孩去陪读);你妈妈还说出“如果不能出国陪读,就让她放手分手”的话等等。那你还跟女孩扯什么?还女孩“背叛了我”,你当女孩是你的承包田啊,就得归你所有?就得归你耕种?就应该100年不变?除了你,女孩就不能恋爱、结婚、组织家庭吗?女孩应该围着你转,你是太阳啊?凭什么啊?
孩子:静下心,好好想想吧。从你与女孩的初次相识,不能陪读就应该分手吗?如果女孩跟你出国陪读,就是你的性伴,是你发泄的工具。根本就没有独立生存的空间。你和你的父母所做的一切,对女孩公平吗?公正吗?。你和你的父母太自私了。
青苗补偿还被别人拿走怎么办?
如果青苗补偿被别人拿走,首先要保留相关证据和证件,然后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要求调取监控视频并寻求帮助。同时,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举报,要求追回补偿并维护自身权益。在此过程中要保持耐心和理性,***过程可能会比较漫长,但坚持下去通常能够获得公正的结果。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法律援助或咨询专业律师,以获得更具体的法律建议和支持。
丧夫嫂子嫁给小叔子,你怎么看这类“肥水不流外人田”似的婚姻?
女子丧夫两年,育有一双儿女。在婆婆的摄合下,两年后与头婚小叔子领了结婚证。
这样的“肥水不流外人田”的婚姻,的确稀有少见,要不怎么就成了新闻呢?这个事最愿意的,就是这个婆婆了,她是最想的是“肥水不流外人田”了,怕儿媳走了,也带走了孙子、孙女,成了外姓人,这损失就大了。为了避免这个损失,婆婆就撮合大儿媳与二儿子成婚,既留住了儿媳,孙子孙女,又给二儿子娶了媳妇,一举多得,都是一家人,还不出这家门。
这事,听起来荒唐,有些乱了***,失德,但是法律又没有禁止。只是当事人觉得对外不好看,感觉不好意思,拿不开面子。只要两个人脸皮厚点,不怕闲言碎语,利还是大于弊的。
首先,满足了婆婆的心意,这婆媳关系一定好处了。其次,解决了大儿媳抚养孩子的难题,要是一个人抚养两个孩子肯定艰难吃力的,又解决了生理需要,晚上有人陪了。再有,二儿子不费吹灰之力就讨了个熟悉的媳妇,既是欢喜,又是责任,替哥哥照顾好母子,都是一家有血统的人,不会亏待他们母子的,一举多得。
唯一不好的地方,就是对外说起来不好听。
虽说这样的事好处多,可是一般人还真拿不出这个脸来,他们这一家能做到这一步,怕是要面对很大的心理压力和流言蜚语的。
大家怎么看这样的事呢?能这样做吗?
是的!这种“肥水不落外人田”似的婚姻模式,在解放前的旧[_a***_]十分流行,尤其是广大的贫困乡村更为普遍。其立足点还是为了挽留丧夫的儿媳和解决因家境不佳次子难以成亲的问题。是长子弯弯腰、矮子踮踮脚将就式以过日子为主要宗旨的婚配模式,也多为迫不得己而为之!
现在是新社会,尤其是今天,社会的政治生态环境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丧夫的女人也不会沦落到找不到新爱,家境也不再是男人择偶的多大障碍。
当下社会的男女婚姻均以“爱”为主题,以双方完全自愿为原则,以幸福美满为追求,决不囿于家庭内部互补也就是题主所提及的“肥水不落外人田”似的婚姻模式了。他们无须外人提醒,有权根据自己的需求和喜好,做出自我选择。如果是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两情相悦,是完全可以通过完善法律手续,走到一起的。但社会不宜推崇,家人也不必干预,一切顺其自然!